欢迎您访问德阳连邦软件专修学院,

关注我们 报名咨询: 0838-2271713 15883682081 13518273350

通知公告

学院电话
0838-227171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学位申请要求
2023-01-05 | 421次浏览 |




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

春季学位申请要求






一、申报对象

教师代表发言




图片
王玉梅老师
毕业班教师代表发言


图片
胥伟副校长
学校副校长发言



4月30日上午,第一中学召开中考冲刺动员大会,整个大会热烈而隆重,积极而深远,振奋人心。

2021年12月30日后毕业的四川师范大学成教毕业生。



奋斗的路上,各位学子从来都不是孤军奋战。每个人的背后,都有我们
二、基本要求




1、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限英语专业学生)

根据四川省学位办第[2014]10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规定,认可下列三种外语考试成绩:

参加川师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每年3月,9月报名,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在本科取得考籍或学籍后,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345分及以上者;(每年3月,9月报名,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③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其以上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者(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2、 本科毕业生均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3、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4、本科毕业论文必须满足6000字以上,并且川师自检维普查重低于百分之30,详细文档要求已放在附件——学位论文查重要求里面请自行下载。






学院地址最方便的乘车路线 在线咨询获取详细解答 在线报名填写个人信息选择专业 院长信箱在线投诉与建议

0838-2271713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