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春季学位申请要求
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
春季学位申请要求
2021年12月30日后毕业的四川师范大学成教毕业生。
1、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考试语种为英语和日语(限英语专业学生)。
根据四川省学位办第[2014]10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规定,认可下列三种外语考试成绩:
①参加川师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每年3月,9月报名,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②在本科取得考籍或学籍后,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345分及以上者;(每年3月,9月报名,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③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其以上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者(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2、 本科毕业生均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3、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4、本科毕业论文必须满足6000字以上,并且川师自检维普查重低于百分之30,详细文档要求已放在附件——学位论文查重要求里面请自行下载。